如您符合辦理條件,并在戶籍地申請普通護照,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一般會在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于7個工作日內審批簽發(fā)并制作普通護照;如您是跨省異地申請普通護照,一般簽發(fā)時限為20日;此外,如果您在偏遠或交通不便的地區(qū),或因特殊情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能在上述時限內簽發(fā)普通護照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普通護照的簽發(fā)時限一般可延長至30個工作日。建議您根據(jù)出行計劃,提前申請辦理護照,以免耽誤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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