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石獅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公 告
泉州市梯形式服飾貿(mào)易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你[單位](泉州市梯形式服飾貿(mào)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艷軍,住所福建省石獅市金盛路372號辦公樓A322室,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50581MA34JP9W7P)與申請人魏萍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因你[單位]作為本案被申請人且無法通過其他方式向你[單位]送達,根據(jù)《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二十條第三款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委獅勞人仲案字〔2025〕第342號《被申請人參加仲裁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證據(jù)》副本、《開庭通知書》。申請人請求事項: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剩余工資合計20132元。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因你單位沒有與對方當事人就本案的舉證期限協(xié)商一致,本委指定你單位應在2025年6月6日17時前向本委提交證據(jù),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本委定于2025年6月9日15時15分在石獅市金盛路374號市人力資源市場大廈一樓開庭審理,屆時如不到庭,本委將依法缺席審理和裁決。
特此公告。
石獅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
本案仲裁庭組成人員:
仲裁員:黃希夷、謝天本、王金榜 書記員:蔡嘉棋
書記員聯(lián)系電話:0595-88732293
聯(lián)系地址:石獅市金盛路374號市人力資源市場大廈一樓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