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5122-0600-2024-00037
- 發(fā)布機構:石獅市農業(yè)農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3
- 標題:石獅市農業(yè)農村局 石獅市財政局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fā)《石獅市推進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 備注/文號:獅農規(guī)〔2024〕1號
- 發(fā)布日期:2024-06-19
各鎮(zhèn)(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石獅市推進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整治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石獅市農業(yè)農村局 石獅市財政局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石獅市推進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整治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重要講話和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各級關于耕地恢復和撂荒地復耕復種工作要求,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和用途管制,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現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
耕地恢復按上級下發(fā)的年度任務;撂荒耕地復耕按上級下發(fā)任務。
二、時間節(jié)點
耕地恢復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撂荒耕地復耕按上級要求時間節(jié)點完成。
三、工作措施
?。ㄒ唬┓诸愓位謴蛷透?。各鎮(zhèn)(街道)要結合退果、退茶、退林、退塘等還耕工作,摸清各地塊實際性質和撂荒原因,合理制定耕地恢復方案和撂荒耕地復耕方案,分類推進整治,并優(yōu)先用于種植糧食。
?。ǘ┙M織流轉代種復耕。各鎮(zhèn)(街道)可引導農戶將擬恢復耕地地塊和撂荒耕地流轉給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統(tǒng)一組織復耕,相對連片的擬恢復耕地地塊和撂荒耕地可委托國企、農業(yè)公司參與流轉種植。
(三)多措并舉推動復耕。立體條件較差的地塊復耕可列入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耕地質量水平;坡度25度以上的耕地推動列入低效用地整治工作;要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生產經營主體積極申報各級發(fā)展糧食生產、撂荒耕地復耕等農業(yè)補助項目。
四、工作要求
?。ㄒ唬簩嵐ぷ髫熑?。為做好耕地恢復和撂荒耕地復耕工作,成立石獅市推進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整治領導小組(詳見附件),各鎮(zhèn)(街道)抽調精干力量,組建工作專班,推動工作落實。
(二)強化分類管理。耕地恢復和撂荒耕地復耕按啟動期、驗收期、管護期三期管理。耕地恢復啟動期為耕地恢復工作啟動、施工、群眾補償等,驗收以通過當年年度變更調查后(按部“二下”數據)為標準,管護期以下一年度變更調查仍保持耕作屬性為標準;撂荒耕地復耕分為三類,啟動期由各鎮(zhèn)(街道)組織實施,驗收以通過上級審核為標準,管護期為復耕一年后仍保持耕作屬性為標準。
?。ㄈ┞鋵嵔涃M保障。市財政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根據各鎮(zhèn)(街道)年度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按期按類別予以補助(按實際完成畝數結算)。耕地恢復補助6000元/畝,啟動期撥付50%,驗收合格后撥付30%,管護期撥付20%;撂荒耕地復耕分三類,一類補助5500元/畝,二類補助3500元/畝,三類補助2000元/畝,啟動期撥付50%,驗收合格后撥付30%,管護期撥付20%。
五、其他事項
該文件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31日止,由市農業(yè)農村局和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1.石獅市推進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整治領導小組
2.撂荒耕地復耕類別
3.復耕復綠標準
4.石獅市耕地恢復資金補助申報表
5.石獅市撂荒耕地復耕資金補助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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